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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关于规范代理人客票操作行为的通知

2012-12-04

一.非公布运价客票,代理人在填开客票时,按相关协议和产品规定在TOUR CODE栏标注产品号、大客户协议代码及优惠单编号等,TOUR CODE项不能省略。 未按规定标注TOUR CODE栏的票证,能提供相关产品依据的,每张客票收取50元管理费;无法提供相关产品依据的,客票按票面价收取,补交票面价与实收价的差价。

二.未按退票规定收取退票费,且非航空公司原因提出的退票,代理人要提供合理证明。未附免收退票费证明的退票,能提供相关证据的,每张客票收取50元管理费;无法提供相关证据的,按退票费标准收取退票费。

三.因代理人操作失误,导致退票或作废票不成功,需国航手工调整,每张客票收取50元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