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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违规订位和出票后恶意改期的通知

2012-09-21

各代理机构:     
        目前各航空公司对违规订位、预留座位、恶性改期签转等行为的处罚越来越严厉,罚款额越来越高,公司多次收到供应商关于非正常订位、虚占座位、违规做假“R”、废票后不取消座位、预定座位NOSHOW、团队散定、恶性改期等罚单,为避免上述情况再次发生,影响正常的销售,现重申预定座位规定: 
 一、 严禁代理商联程航段拆分操作,在系统中无任何可销售的低舱位情况下,通过违规手段获取低舱位的行为。例如美国联合航空、美国大陆航空。公司已多次收到美联航要求补交差价的ADM罚单,请各位代理人不要存着侥幸心理违规定位。
 二、严禁代理商在平台出票后自行去航司进行恶性改期或签转(即跨月签转以及政策航班改到无政策航班,或者利用境外系统做虚假偷位签转),如发现有类似的违规行为而出现的罚单我们将严惩代理商。(以KA/CX/MU/CA/CZ等航司为主要例子,如有其它航司发现类似的恶性罚单一样严惩处理)
 三、 严禁代理商用假名字虚占座位、假票号、假“R”占位的行为。目前各航空公司对用假名字虚占座位的行为都实行高额罚款,并且对于因虚占座位严重影响航空公司销售的代理屏蔽OFFICE号的措施。如果因为某一代理虚占座位的行为,影响到所有代理人的销售,除航空公司的罚款外,我公司也将对其给予每个假名字人民币1000元的罚款。
 四、严禁代理商使用虚假高舱位来延长出票时限,以及旨在逃避订座系统出票时限控制的多次反复订座的行为。航空公司会对反复订座的记录收取反复订座补偿费,例如:LH、OS。
 五、严禁代理团队散定出票或订位,一经查出必重罚。如:AF、KL、QR、AM、UA、CO、DL、EY、EK等。
 六、严格按照各航空公司提前取消座位的规定,对不出票的预订记录和出票后作废的记录要及时取消,避免因NOSHOW带来的不必要的损失。例如LH起飞前48小时取消记录;AC起飞前24小时取消记录;BA起飞前24小时取消记录;UA起飞前24小时取消记录;
 最后,请各分销在外航的航班预定上务必要正常订位,该连订的一定要连订,不要拉段和偷位,也不要进行一些恶性改期签转,谢谢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