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注意事项 > CA 关于重申在订座系统中输入旅客联系方式的通知

CA 关于重申在订座系统中输入旅客联系方式的通知

2012-06-27

现对订座系统中须留存旅客手机号码的规定重申如下,请各代理人严格遵照执行:

一、各代理人在为旅客填开客票或进行座位再确认时,应主动提示旅客提供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手机号码,国航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向旅客发送航班不正常及乘机提示等信息。如旅客不能提供中国移动或中国联通手机号码,应提供有效的24小时联系电话。

二、各代理销售人员应按规定的格式将旅客手机号码或联系电话输入订座记录“OSI”组中。

三、各销售单位应按照相关业务规定,及时处理本单位“SCQ”。当日所有的“Q”必须在该工作日结束前处理完毕,并负责将航班变更或取消信息以及旅客定座保护情况及时通知出票或确认座位的旅客。